勞工個人退休金專戶試算表
個人目前薪資:
個人退休金投資報酬率(年):
個人薪資成長率(年):
退休金提撥率(月):
預計選擇新制後之工作年資:
結清舊制年資移入專戶之退休金至退休時累積本金及收益(請自行輸入):
     
退休可領累積本金及收益:
每月可領月退休金:
每月可領月退休金之金額佔最後三年平均薪資比例:
(所得替代率)
%
備註:
(1)依現行勞動基準法退休金標準計算,可領
(2)依現行勞動基準法規定,勞工必須在同一事業單位工作滿十五年以
  上,年滿五十五歲或工作二十五年以上,始可自請退休,請領退休
  金。
(3)輸入「個人目前薪資」後,試算表將自動按「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工
 資分級表」之工資級距計算之。
(4)個人之退休金投資報酬率,以長期平均投資報酬,設定為6%較為
  適當。
(5)依勞工退休金條例施行細則第12條之規定,勞工得將依法約定結清
 舊制年資之退休金,移入勞保局之個人退休金專戶;惟於未符合勞
 工退休金條例第24條規定請領退休金條件前,不得領回。另,結清
 年資之退休金須全額移入勞保局個人專戶時,其所採計工作年資,
 始得併計為計算勞工可否領取月退休金之工作年資。
(6)勞工退休時可領累積本金及其收益、每月可領月退休金之金額,
  需視歷年每月實際提撥之退休金金額及累積收益而定。
(7)「每月可領月退休金」之金額,係以平均餘命20年估算而得。
(8)本試算表於94年8月18日更新。